个人档案的转递有几个与你所述事实相关的原则

2009-04-21 09:38:44 by 【6yang】, 162 visits, 收藏 | 返回

档案邮寄丢失了!!

毕业后从学校拿了档案,学校要求把档案自己拿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由于我在外地不方便回去就去当地的邮局把档案按照家人给的地址邮寄回去了。当时普通邮寄的邮费是6块多,我想了想就没用快递邮寄。邮寄后没给我小票。邮寄的地址是正确的,可是没写所当地的地址。可是1个月过去了,我家人还没有收到我邮寄回去的档案,档案就这样不见了。我马上要去出去工作了,急啊,有谁知道这种档案丢失情况怎么办啊。
 
回答:

一、个人档案的转递有几个与你所述事实相关的原则:

(一)档案属于机要件,转递必须通过机要通信局或有关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商调函商调;

(二)转递时必须有明确的转寄因由、转寄单位,转寄人、接收人应书面签字确认;

(三)个人档案是不应与本人见面的,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丢失负全部负责,个人可以依照《档案法》起诉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二、分析你讲的情况,要确认几个事实:

(一)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的管理部门是高校(一般是校档案馆或学生工作部门或就业指导机构),你要先从源头的查起;

(二)如当地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由统一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管理的,该部门对档案丢失负全责;

(三)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工作的,原则上必须回生源地教育主管机构报到(有些地方放宽除外),档案也应移交生源地教育主管机构单纯寄档;


三、建议如下:

(一)先回学校,看是否有你档案的转寄纪录(如为机要邮寄的,查询机要件编号和转寄时间,持机要编号到机要通信局查询收件单位、收件人姓名),如你校无法提供具体纪录,则为学校责任,如已寄到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而为该部门责任。

(二)如果你的档案真的丢失了,应由责任部门负责为你重新建档并在档案中予以明示。

(三)档案丢失造成的损失,你有自主权要求是否由责任部门赔偿(他们不赔?告死他们,现在是法制社会)。

(四)你还可以与现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看是否能由单位解决。

 
四、提醒几点:

(一)思想重视,事业单位尤其重视人事档案,今后再调动工作之类别忘了档案;

(二)先礼后兵,毕竟学校也好档案管理部门也好,都是基层组织,做事难免不规范,你的目的是调档,只要找到就好,不要太认真了,但如果真的影响你找工作,那就别客气了;

(三)有凭有据,任何口头的承诺或一面之辞都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不要扯皮,谁没证据就是谁的责任。
祝你早日解决问题!

分享到:
share

    图片原图

    loading

    loading